為了對本公司進行有效管理,董事局已成立五個董事委員會。審核、提名及薪酬委員會為企業管治董事委員會。執行及財務委員會負責策略及財務事務,屬管理程序中不可或缺的環節。各個委員會受其各自的職權範圍規限。如欲查閱該等職權範圍,請參閱以下內容。
包立德先生, 獨立非執行董事及​審核委員會主席
​審核委員會
​審核委員會

成員包括

  • 包立德先生(獨立非執行董事)(委員會主席)
  • 謝貫珩女士(獨立非執行董事)
  • 包立賢先生(非執行董事)
     
主要職責
  • 與管理層及內部和外聘核數師一同監察本集團財務匯報及審核程序
  • 檢討本集團的財務監控、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
  • 監察及檢討本集團風險管理及內部監控系統的成效,並審閱年度審核計劃及報告
  • 監察外聘核數師的工作範疇及審批非審計工作的費用
  • 檢討及監察本公司企業管治合規的事宜
  • 檢討股東通訊政策的實施情況和成效
     
主要責任 關閉
Paris ceiling
​提名委員會
​提名委員會

成員包括

  • 米高嘉道理爵士(非執行主席)(委員會主席)
  • 李國寶爵士(獨立非執行董事)
  • 馮國綸博士(獨立非執行董事)
     
主要職責
  • 檢討董事局的架構、人數及組成
  • 評估董事局成員技能、知識、經驗及多元化的平衡
  • 檢討董事局成員多元化政策的實行情況和成效,以及該政策所制定的目標的執行進度
  • 持續檢討本集團的領導和繼任需要
  • 按照提名政策所規定的甄選程序,檢討及對所有董事之委任或重新委任向董事局提出建議
  • 檢討所有董事的貢獻、須付出的時間以及培訓和持續專業發展
     
主要責任 關閉
paris ceiling
薪酬委員會
薪酬委員會

成員包括

  • 包立德先生(獨立非執行董事)(委員會主席)
  • 王䓪鳴博士(獨立非執行董事)
  • 包立賢先生(非執行董事)
     
主要職責
  • 就本集團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全體薪酬政策及架構,檢討並向董事局提出建議
  • 檢討及批准執行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聘用條款(包括薪酬、按表現釐定的花紅和退休福利)
  • 因應本公司業務的工作量、市場趨勢及慣例,就非執行董事袍金作出檢討及建議
  • 確保概無董事批淮其本身的薪酬
     
主要責任 關閉
 ​米高嘉道理爵士, 非執行主席及​提名委員會主席
執行委員會
執行委員會

成員包括

  • 米高嘉道理爵士(非執行主席)(委員會主席)
  • 包立賢先生(非執行副主席)
  • 郭敬文先生(行政總裁)
  • 利約翰先生(非執行董事)
     
主要職責
  • 發展及檢討策略性機會及重大投資方案
  • 評估本集團的競爭狀況,以及制定策略保護本集團品牌、價值及業務原則
  • 監察策略性計劃及投資方案的推行
  • 監察本集團的財務及營運計劃及預測,並執行此等計劃並監督表現
  • 於提交建議時與財務委員會溝通及合作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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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ndrew brandler
財務委員會
財務委員會

成員包括

  • 包立賢先生(非執行副主席)(委員會主席)
  • 郭敬文先生(行政總裁)
  • 利約翰先生(非執行董事)
  • Keith Robertson 先生(財務總裁)
主要職責
  • 審閱本集團重大收購、投資、資產出售及新項目之所有財務方面事宜及預算
  • 審閱及批准制訂本集團財務及年度營運計劃、預算、預測及其任何修訂
  • 審閱本集團的財務表現
  • 審閱所確立的企業資本及營運應急費用,以及知悉提取在已批准預算內的應急費用的要求
  • 認可股份發行和配發及股份回購
  • 審閱及批准重大庫務政策
  • 審閱及批准授出擔保及彌償保證
  • 審閱本集團的年度保險計劃
   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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